宋律师,厦门经济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任何一家商铺想要经营的话,首先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才是正规的经营商家,否则属于无证经营,会受到工商处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
对于公司营业执照可以进行公司变更,公司转让给他人。但是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依据来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让。
其次,从法理上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可以转让。《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登记机关就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个体工商户主要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性收入而不是投资性收入,它的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者人身密不可分,是一项具有人身性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擅自转让他人,由他人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经营,可能面临承担新经营者经营债务的风险。如果不再继续经营,可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申办设立登记。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和设立登记后,新的经营者可以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但原经营者不需承担新经营者的经营债务。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申请资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代办的话,还需要有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6、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是不收费用的。但是为了避免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有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还是需要咨询一下当地的工商局。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由此可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让。如果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后果
受让;瑕疵股权;之法律后果
正文:
八、股权转让无效或受让;瑕疵股权;之法律后果
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对股权转让无效的规定较为明确。难度较大的问题是,公司基于对股权转让有效的信赖,而进行了一系列后续行为,这些行为又因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而有所不同。
在内部后续行为方面,如;新;股东行使表决权、变更公司章程、重新选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等。对此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无效性质之转让股权数量较少,且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不产生实质影响,显然,该股权转让不影响后续行为的效力。同理,如果仅涉及少部分董事人选变更,而该少部分董事对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实质影响时,董事会决议也并不当然无效。在更为复杂的情况下,如公司依据无效股权转让协议进而作出了无效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进而按无效决议又实施了一系列内部管理行为,如发放薪金、派发红利等,此时更不能仅因协议无效而武断地否定这些后续行为的效力,因为这些行为还牵扯其他因素,须综合判断。
在外部后续行为方面,同样并非绝对。基于维护交易安全以及商事外观主义原则,应注重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一般而言,在第三人为善意时,外部后续行为不应因协议无效而受到影响。但在第三人非为善意时,法律无保护之必要,则应当否定后续行为的效力。
受让;瑕疵股权;之法律后果
按照《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的分类,;出资不到位;主要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的情况,从广义角度来讲,非法出资亦应纳入。
1.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如下情形: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如下情形: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在股权出资的情形下,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3.抽逃出资包括下列情况: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