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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受贿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

2023年2月2日  厦门公司顾问律师   http://www.xsajlslxg.com/

 宋律师,厦门经济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而且,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了相关的罪名以及某种罪名认定的标准,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我们需要多多了解。那么,本文由为您介绍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吧。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年龄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是多少的内容,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律师。





受贿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许多高级官员受贿的案件发生,也许是职权越高,就会有更多的违规办事的事情发生,在我国,对于受贿罪是严厉打击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受贿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受贿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


  对于共同受贿犯罪,被告人;受贿所得数额;原则上应当以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受贿数额认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受贿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1、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三、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其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其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其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是一种行为。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


  故意。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受贿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的内容,由此可知,受贿罪的从犯就是在受贿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当然了,主犯的作用是比较大的,量刑也是较大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