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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的罚金标准规定缴纳多少 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2020年12月23日  厦门公司顾问律师   http://www.xsajlslxg.com/

 宋,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盗窃的罚金标准规定缴纳多少

  盗窃罪在我国法律上刑罚处于中间地位的法律,盗窃罪的犯罪主体一般都是渴望不劳而获,用不法手段从他人处窃取财产,那么盗窃罪除了需要量刑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罚金。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盗窃的罚金标准规定缴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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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罚金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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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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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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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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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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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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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盗窃的罚金标准规定缴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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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罚金数额没有规定上限,只有下限。该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关于罚金盗窃案件数额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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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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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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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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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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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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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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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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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犯或者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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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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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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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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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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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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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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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罚金刑的数额应当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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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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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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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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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对于罚金并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但是根据情节以及犯罪主体进行划分,不同的主体之间罚金也不同。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盗窃的罚金标准规定缴纳多少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在生活中,可能部门罪犯在获得减刑机时会存留些罚金未交的情况,那么,要想获得减刑是不是就一定交罚金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金是被刑者必须要缴纳的!可减刑与罚金有必然联系吗不交罚金可以减刑吗下面就为各位介绍下!




  一、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我国对减刑有相关规定,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刑罚,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受刑人在刑罚的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获得减刑。


  1、在监狱罪犯提请的减刑、假释,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到狱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2、狱政管理部门审查之后,出示审查意见,并提交到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


  罚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种。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罪犯必要履行的一种惩罚方式,如何不缴纳罚金被认为是不服法律的现象,不遵守法律就会得不到减刑。此外,对于减刑还需要一定的程序进行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