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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判决能否申请执行 刑罚执行机关业务

2020年12月21日  厦门公司顾问律师   http://www.xsajlslxg.com/

  宋,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确权判决能否申请执行

  一、确权判决能否申请执行

  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能作为执行依据。但在我国执行实践中,一些法院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也允许对确认和形成类法律文书申请执行。




  二、房屋确权的官司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三、确权之诉的特点

  1、确权诉讼具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起因。比如在债权登记前已提起的诉讼不是确权诉讼,不能适用海诉法有关确权诉讼的规定。


  2、确权诉讼具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程序。比如一审终审。


  3、确权诉讼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是为了参与船舶拍卖款或者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


  4、确权诉讼的裁判无需义务人自动履行,权利人也无需申请强制执行,而是由法院在相应程序中裁定受偿顺序和受偿数额。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确权判决能否申请执行的相关内容。综上,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能作为执行依据。但在我国执行实践中,一些法院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也允许对确认和形成类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刑罚执行机关业务

1、监狱的主要职能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经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批准,我市监狱对被判处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关押和刑罚。本着 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罪犯的权利和义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押。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符合规定的物品叫给罪犯本人,钱款存入罪犯内部存折。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视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3、罪犯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

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按有关法律规定,均由罪犯所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疾患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调进行监督。

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 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假释的条件。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