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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

2021年5月27日  厦门公司顾问律师   http://www.xsajlslxg.com/

  宋,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我们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判断:

  一是从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性质、效用看,如果所制售的伪劣商品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成份,或者严重污染、变质的,就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二是从伪劣商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所处的阶段看,如果所生产的伪劣商品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就可能危及人体健康。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实践中,一般指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对消费者或用户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危害,使消费者或用户中多人病情恶化,身体致伤致残等情形,但并不要求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若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则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非定罪情节。

  造成严重后果。实践中,;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品,致使消费者或用户多人致伤致残,或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致使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情形。

  生产遭受较大的损失。在伪劣商品犯罪中,使生产遭受的损失程度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标准。其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一般认为,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致使大量牲畜、家禽伤残死亡;或使庄稼大面积减产、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本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贷款。所谓贷款,是指贷款人 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币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行为人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才能构成本罪。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以及其他规定了有关信贷管理内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关系人;。本条规定的;关系人;不是泛指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关系的人员,它是一个法定的概念。依本条第4款和《商业银行法》第40条之规定,商业银行的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上述关系人大体上可划分为两类:A、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和信贷业务人员。实践中,这部分人员在自己没有投资或兼职的情况下,在关系人贷款中主要起着某种;通融;作用,是;人情贷款;的关键人物。B、与商业银行存在着某种内部关系的外部人员或组织,包括内部人员的近亲属、与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有着投资或兼职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实践中的关系人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就是指这类关系人。无论是作为内部人员的近亲属,还是作为内部人员投资或兼职的公司、企业等,这类关系人都有可能通过内部人员从商业银行获取;人情贷款;。

  必须是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行为人违法向关系人贷款的行为,必须造成了较大损失。造成较大损失这一结果,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所谓较大损失,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由于行为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而致使贷款全部不能收回或者部分不能收回,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造成贷款损失或者损失不大的,说明其行为的后果和危害性不严重,则不应以犯罪论处。可按《商业银行法》第76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