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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官员免职后复出升官 行政问责成摆设

2017年12月18日  厦门公司顾问律师   http://www.xsajlslxg.com/

多官员免职后复出升官

多官员免职后复出升官,这样的问责如同掩耳盗铃。为何官员免职之后,又莫名复出,他们复出的依据是什么,程序又是如何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地口号喊了这么多年,年年还是能看到莫名其妙的事情,如此公开为哪般

据报道,原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因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被撤销党内职务的,近日以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出席了一个公开活动,这一消息也得到了山西省委统战部官员的证实。近几年来,以免职为代表的问责有被滥用的趋势,甚至被网友称为被问责官员“带薪休假”的代名词。行政问责到底如何进行呢

行政问责成摆设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而免职并非一个单项制度,而是散见于各个制度、规定里,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6个文件。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引咎、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则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除了“一年时间”的硬性规定外,“实绩突出”等规定为相关部门和人员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这样的“带薪休假”真是个神奇的事物,免职时官员们莫名其妙,复出时百姓们莫名其妙,如此问责亟待公开监督。